法院判决珠海山特构成不正当竞争,责令变更企业名称,赔偿经济损失
发布时间:2025-06-03 点击次数:145

法院认定,珠海山特构成不正当竞争
山特品牌创立于 1984 年,1992 年山特品牌在深圳投资建厂,迅速成为国内 UPS 行业头部品牌。珠海山特电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珠海山特公司)成立于 1999 年,该公司的发起人是南京嘉盛公司的股东,南京嘉盛公司在 1998 年曾是山特品牌授权经销商。
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认定,珠海山特公司在成立时,使用山特作为企业字号,即有攀附山特这一知名品牌的恶意。珠海山特公司和其他两被告在经营中不当使用山特名称,给市场用户造成了混淆,损害了山特公司的利益。
正本清源,珠海山特被责令改名
本案是近年来山特知识产权保护,众多法律行动中最显著的胜利之一。截至本案判决,被告珠海山特公司已经注册且持续经营了 25 年。在过去几年中,这个极易引起市场混淆的近似企业名称,给原告山特公司业务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。
我们注意到,不少政府和企业采购的招投标项目中,“珠海山特”被作为一个品牌或者制造商而成功中标。事实上,“珠海山特”从来都不是一个品牌名称。此次法院的判决,起到了为山特品牌正本清源的重要作用,珠海山特公司被责令停止使用山特字号,避免了用户混淆误认,为用户选购到真实可靠的山特品牌不间断电源产品清扫了障碍。
上图是珠海山特电子有限公司制造的 UPS 产品
目前,珠海山特公司已经按照法院判决足额支付了损害赔偿金,并承诺在限定期限内变更企业名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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